想要注冊離岸公司的投資者們在公司注冊之前一定要知道離岸公司不等于境外公司。有些人錯誤的以為離岸公司就是境外公司,其實從專業(yè)的角度來說離岸公司和境外公司是完全不同的。
想要注冊離岸公司首先要了解注冊離岸公司和境外公司的區(qū)別,下面小編從不同的角度,列舉了一些注冊離岸公司和境外公司的區(qū)別,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解開你心中深藏已久的疑惑。
一、概念
境外公司是相對于境內公司而言的。境內公司就是依據本國法律在本國注冊成立的公司。相應的,一般而言依據外國法律在外國注冊成立的公司即為境外公司。
離岸公司是依據離岸地法律在離岸地注冊成立的公司,因此離岸公司當然屬于境外公司,更準確的說,離岸公司是為了達到稅務籌劃目的而設立的境外公司,且大多登記在BVI、開曼、薩摩亞等避稅天堂地區(qū)。但是反過來,境外公司并不僅指離岸公司,其內涵范圍更廣,外延更大。
二、成立依據
離岸公司:離岸法域的專門離岸公司法規(guī)范。比如,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地規(guī)范離岸公司的法律是《維爾京國際商務公司法》,而在開曼群島,則為《開曼群島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規(guī)范。
境外公司:注冊地國家的一般公司法律規(guī)范。
三、運營范圍
離岸公司:離岸公司不得在離岸法域內經營,或者說離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經營的公司。幾乎所有的離岸公司法都規(guī)定,一旦發(fā)現離岸公司在離岸法域內與其他公司簽訂商業(yè)合同,那么當局就將撤銷該公司的離岸地位。離岸公司的注冊地在離岸法域境內,而其主要經營管理活動都在所注冊的離岸法域之外進行,離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冊地和經營地相分離的特征。
境外公司:一般而言,不存在特別的運營限制。
四、注冊地分布特征
離岸公司:從地理條件上看,離岸北京公司注冊地分布集中,主要在三個區(qū)域:靠近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和加勒比海地區(qū)、歐洲地區(qū)、遠東和大洋洲地區(qū)。
境外公司:分散于全球各個國家,沒有集中的注冊地。
相信通過小編整理的資料,大家已經簡單的了解到了為什么說離岸公司不等于境外公司。另外不論是注冊離岸公司還是境外公司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所以在北京公司注冊這件事情最好交給專業(yè)的代理張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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